按照《关于印发<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《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(综合类) “优才计划”公告》要求,为做好初审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审核时间
4月27日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7:00。
二、资格审查地点
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与荷花路交汇处省运会指挥中心B区0502室
三、资格审查提交材料
根据《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(综合类) “优才计划”公告》,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
1. 《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“优才计划”报名登记表》《诚信承诺书》;
2. 二代身份证;
3.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);
4.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,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《同意报名证明信》;
5. 在职人员应聘的,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《同意报名证明信》;
6.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,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;
7. 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,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,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。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,进入面谈、面试环节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2. 应聘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、备齐审查材料,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、提交指定材料的,均视为自动弃权。
3. 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,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4.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,并及时了解济宁市总工会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,因本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通知、面试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5. 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(综合类) “优才计划”公告》执行办理。
咨询电话:0537-2603505 联系人:杨哲